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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

来源: | 日期:2013年09月16日 | 浏览次数:419次

学校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

时间:2013-09-16  

        9月16日下午,学校在办公楼二楼报告厅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(以下简称“教育实践活动”)动员大会,就我校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全面部署。校党委书记杨学义作动员报告。省委高教工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5督导组组长郑志飚发表讲话。党委副书记、校长胡健主持大会。督导组副组长张锋、督导组成员,学校领导、处级以上干部、各党支部书记等出席了大会。

       党委书记杨学义在会上对督导组同志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,并发表了题为《改进作风聚合力  依靠群众谋发展》的动员讲话,对学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谈了三点意见。

        一是要准确把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精神和基本要求。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。改进作风是事关党的形象、人心向背的大事情。全校领导干部、广大党员要在政治上敏锐起来、在思想上警醒起来、在行动上自觉起来,突出我校教育实践活动地位,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。要牢牢把握“照镜子、正衣冠、洗洗澡、治治病”4 句话、12 个字的总要求,着重解决“四风”方面存在的问题,坚持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,真正把自己摆进去,同时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。

   二是要扎实有序推进我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。我校教育实践活动从现在开始至今年12月份基本完成,学校将紧密结合自身实际,把教育实践活动的三个环节作为一个有机整体,贯通衔接起来,统筹推进。具体到工作中,就是要打牢“学习教育、听取意见”这个基础,抓住“查摆问题、开展批评”这个关键,强化“整改落实、完善制度”这个根本。

   三是要确保我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。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2013年末我校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,时间紧、任务重、要求高。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,切实抓紧、抓实、抓出成效。要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职责任务;要坚持领导带头,发挥模范作用;要坚持统筹兼顾,两手抓、两促进;要加强舆论引导,营造良好氛围;要发挥督导作用,确保任务落实;要强化制度约束,建立长效机制。

         杨书记强调,组织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责任重大、任务艰巨、师生期盼。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、省委和省委高教工委的部署要求,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,把教育实践活动这件大事抓好抓实,抓出成效,为建设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财经大学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。

   郑志飚代表省委第5督导组讲话。经过对我校前期准备工作的了解,认为学校党委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认识到位,行动迅速,全省高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后,认真落实中省部署和高教工委安排,及时传达学习,细化实施方案,准备工作比较充分,符合学校实际,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好的基础。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,郑志飚对学校开展实践活动提出了几项具体要求:

 

   第一,深刻领会,准确把握,确保活动不走样。要做到“五个坚持”:即坚持以“四句话”为总要求。贯彻“照镜子、正衣冠、洗洗澡、治治病”的总要求,贯穿于活动始终;坚持以反对“四风”为根本。反对“四风”就是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既定目标。要联系本部门本单位实际,积极主动开展一次作风之弊、行为之垢的大排查、大检修、大扫除,解决突出问题,实现作风明显改进;坚持以整风精神为抓手,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;坚持领导带头为保障,只有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听取意见,带头查摆问题抓整改,活动才能落到实处,达到预期效果;五坚持以制度管人为落脚点,注重建立长效机制。

   第二、抓住重要环节,采取过硬措施,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收到实效。要把学习教育、思想理论武装摆在第一位,要以务实管用的措施,解决突出问题,要从实际出发,加强分类指导。

   第三,要紧密结合实际工作,防止“两张皮”。精心组织,通力配合,切实履行好督导组的职责使命。郑志飚最后表示,督导工作责任重大,使命光荣,督导组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,履职尽责,积极作为,扎实做好督导工作。将紧紧依靠学校党委开展工作,认真履行督导工作职责,坚持以好的作风开展督导,欢迎大家向督导组反映情况,并对督导组的工作进行监督。

        胡健院长最后总结强调,希望同志们要充分认识到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,认真查摆突出问题,把中央和省委、省委高教工委的要求落到实处,最终要让群众看到学校的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、新成效。动员会上,参会的同志还对校领导班子和校领导的作风建设进行了民主评议。

   按照党中央、省委和省委高教工委的部署和要求,学校将于2013年9月-12月,在全校范围内,开展以校、院(部)处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、全体党员参加的教育实践活动,非中共党员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程参与教育实践活动。